分析迟子建小说的乡土叙事

发布时间:2021-11-04 点击:

  乡土寄托着她的信仰和精神,储存着她的亲情与温情,并给予了她对现代文明质疑与批判的勇气。

  作为一个重要的文学母题,“怀乡”源于人类生存悠久的历史和重复不已的经验。自人类有乡土意识,有对一个地域、一种人生环境的认同感之后,即开始了这种宿命的悲哀。20世纪的中国文学存在着对乡村进行审美观照的传统,废名、沈从文、汪曾祺等人的小说文本触及到的乡土是“一种非常纯粹的乡土,是在理想层次上与城市完全对峙的空间状态,一种有着田园牧歌般宁静的所在”。迟子建的小说在审美情趣上更接近这一支,她不断地吟唱着“怀乡之歌”,以文本来储存质朴的生活、淳朴的感情和对童年的向往,因而,她笔下的乡村被构建成一个诗性空间。

分析迟子建小说的乡土叙事

  一

  乡村社会从物质的空间层面上来说,是附着于广大的自然怀抱的,这使得乡村生活与大自然之间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乡民们“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循着自然环境和自然的节奏生活。

  乡村社会的自然性最为重要的一点,是它对土地的依赖。土地是乡村生活的命脉,在土地之卜有着乡村生活中所需要的一切。因而,对生命起源、生命孕育的怀念和感激,使迟子建歌唱土地那顽强而又丰饶的生命力:“上地真是奇妙,只要是点了种,到了秋天就能从它的怀里收获成果。别以为成果是千篇一律的,它们出土时姿态万千,可见这土地是多么奇妙,让它生什么它就生什么。圆鼓鼓的白土豆出来了,它的皮嫩得一搓即破。水灵灵的萝卜电出来了,它们有圆有长,圆的是红萝卜,长的是青萝卜。宛如荷花骨朵一般的蒜出土时白白莹莹,而胡萝卜被刨出时个个颜色金红。”(《日落碗窑》)广袤的原野变成了一个待产的母亲,她在慷慨付出的时候,充满了生命的欢欣。这样的土地,让人热爱、感激,这种热爱和感激甚至持续到天堂:“如果你在银河遥望七月的礼镇,会看到一片盛开着的花园。那花朵呈穗状,金钟般垂吊着,在星月下泛出迷幻的银灰色。当你敛声屏气倾听风儿吹拂它的温存之声时,你的灵魂却首先闻到了来自大地的一股经久不衰的芳菲之气,一缕凡俗的土豆花的香气。你不由在灿烂的天庭中落泪了,泪珠敲打着金钟般的花朵,发出错落有致的回响,你为自己的前世曾悉心培育过这种花朵而感到欣慰。”(《亲亲土豆》)

  人通过实践与自然发生关系,但人对自然有着先天的依赖性,自然也反过来对人构成制约的关系。自然不仅是人们繁衍生息的天然之所,而且是孕育人们的性格,形成地域文化的有效参与者。迟子建出生在中同最北端的北极村,那里依山傍水,风景优美,因为人迹罕至,它完整地保留了大自然的美丽。再加上那里是少数民族杂居之地,俄罗斯和北极村只隔几步之远,因而少数民旅和俄罗斯文化中的浪漫热烈、灵性神秘,自然而然地进入了迟子建的精神世界。所以,她在描绘景物的时候,充满了惊喜和赞叹,洋溢着浪漫的激情。她擅}乏用物化和拟人的笔法来写景物,使得景物像物或人一样有神态有动作有心情,甚至“比人物更有感情和光彩””。如果我们将大自然这个概念从内涵到外延都进行延伸,它应该包括一个地域的风物习俗,因为这些“人化”的自然,已与自然风光融为一体,难以分割。汪曾祺曾说:“风俗是一个民族集体创作的抒情诗。风俗中保留着一个民族的常绿的童心……记风俗多少有点怀旧,但那是故围神游,带抒情性,并不流于伤感。风俗丽给予人的是慰藉,不是悲苦。”这段话用在迟子建的小说上,再恰当不过。

  故乡对迟子建来说,不仅意味着清新的空气、美丽的风景,更重要的是,那是精神的家同,灵魂的归宿。正如唐小兵所说:“关于现代生存意义的叙事,似乎无一例外地都在再讲一个再别故乡,重新发现生存方式的故事,也就是寻找内在家园的故事。”因而,“人与自然”构成了迟子建叙述的一个深层结构,在她的早期作品中,对自然的追忆描述更多地染上丫孩童的天真和质朴,这时的自然是充满灵性的风景;当她远离乡村和自然,步入城市生活时,她发现现代化并没有给人带来快乐和幸福,相反,却是寂寞、空虚和失落。因而,在她后来的创作中,强调风物习俗的描写,有一些作品甚至是以风物习俗或神话传说为叙述的框架或者重心,如《秧歌》《香坊》《逝川》《清水洗尘》等。她更多地关注自然的宁静与和谐,试图借此召唤一种质朴的生活方式。

  有位评论家曾经说过:“我是把作家的一切描写都看作他的自我描写的,因为他总是根据自己的体验来虚构他的世界。”可见,迟子建的怀乡之作是一种特殊的补偿,借故乡的山水风情宣泄自己的情感;同时,她的小说又在深层上表达了一种存在意义的焦虑,因为无根的城市生活使她茫然无从,而家乡的自然风物以及习俗已深深地扎根在她的肢体里、血液中,她刻意描写东北边陲的自然景致和乡镇的风土人情,是为了回归抱朴守真的自然世界,回归人类与自然一体的童年时代。

  二

  乡村社会围绕土地而生息,这使得它具有空间的稳定性,而从乡村社会的内在组织看,同样具有这种稳定性,它是以家庭为单位而逐渐扩大到家族、村落,甚至扩大到更为广阔的社会中去,而连接这一切的是血缘――亲情的纽带。正是这样的社会形态,决定了乡村中的人更为看重亲情。而在都市社会中,人际关系趋向于利益和金钱。迟子建是在乡村的血缘――亲情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当她来到都市的环境生活时,她看到的是“狭窄而流俗的街道、人与人之间的争吵、背信弃义乃至棚互唾弃”城市给予她的是异己感与孤独感,这使她不断地返回她的精神家园去寻觅亲情,她表示,“列辛酸生活中的温情表达是永远不会放弃的”。

  《亲亲土豆》中的秦山勤劳能干,他热爱土地,喜欢侍弄土豆,他有温柔贤惠的妻子以及和美的家。不幸的是秦山得了癌症。他在得知自己的病情后,从医院偷跑出来回家收获土豆,并为妻子买了漂亮的旗袍。生命垂危的时候,秦山痴迷地看着妻子,妻子则在守灵的时候一直穿着丈夫买的旗袍。这利一心心相印的爱情,使得秦山有了一个不同寻常的葬礼:那倒在坟上的土豆,“使整庵坟洋溢着一股温馨的丰收气息”,李爱杰相信,在银河的秦山会因此找到自己家的土豆地,闻到土豆地的仡香。这个朴索天然的爱情故事给了我们暖意和柔情:生活中有贫穷和辛酸,但也有关心和爱情,爱人可能会死亡,爱情却是可以超越生死的。

  在《逝川》中,捕捉“泪鱼”的过程则展示了乡民们美丽的心灵。在阿甲村有一种传说,泪鱼下来的时候,如果哪户没有捕到它,那么这家的主人就会遭灾。因而捕捞泪鱼已经成了渔民们的一种宗教仪式。老妇人吉喜已准备好打泪鱼的工具,可是为了给胡会(胡会年轻时与吉喜相爱,可后来却娶了另一个女人,吉喜伤心欲绝)的孙媳妇接生,错过了打泪鱼的时间。在吉喜的

  帮助下,产妇顺利地生下了一对龙凤胎,那个负心人有了重孙子,吉喜却耽误了捕泪鱼。可是,当她满怀凄楚和失望,准备离开江边时,却惊讶地发现木盆的清水里竟游着十几条美丽的蓝色泪鱼,是那些善良的渔夫、渔妇帮了她的忙。吉喜不汁前嫌、热心助人得到了美好的回报。泪鱼因得到人们的安慰而泪止,吉喜因人们的关爱和善良而落泪,人和鱼,接生与放生,如此美丽,彼此相映成辉。

  在《花瓣饭》中,迟子建仍旧讲述了一个发生在文化大革命中的温馨故事。三个孩子做好了晚饭,焦急地等待着受批斗而迟迟未归的父母――被诬陷为对抗教育革命的父亲和被戴上苏修女特务帽子的母亲。父母回来了,母亲的怀里还抱着一大束盛开着的野花,当母亲经过饭桌前时,五彩缤纷的花瓣落进了粥盆里,于是,粥变成了美艳、充满香气的“花瓣饭”。在沉沉的黑夜中,这盆将全家人聚在一起的“花瓣饭”闪烁着灿烂的光辉,因为它是人情、人性的光辉。在政治风暴的袭击下,在无从为自己分辩、无法证明自己无辜的时候,亲情是受难者最重要的支撑力量。

  在《零作坊》《芳草在沼泽中》《酒鬼的鱼鹰》《门镜外的楼道》等小说中,迟子建描写的地域由乡利到城镇、城市,但记录的大都是生活中琐碎的事情和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们,虽说其间不乏愚昧、欺侮,以及无奈、痛苦、屈辱,但其中熠熠生光的是淳朴至善的美好情怀。评论界对迟子建的温情表达臧否不一,但迟子建仍然坚持求诸人类良心的自我发现与道德的自我完善,发现人性的光辉,因为迟子建“相信世界上没有彻头彻尾的‘恶人’,他总有善良的一面会在不经意当中被挖掘出来”。迟子建的小说使我们看到了人性的高贵之处,她的温情使我们坚信:善终将战胜恶。

  学者赵园曾指出:“中国知识分子关于土地、乡土的情感经验,最近于童年经验。童年记忆的乡土,最是一片毫无异已感、威胁感的令人心神宁适的土地,也是人类不懈地寻找的那片土地。”也许正因为如此,迟予建的小说或多或少都有着处女作《北极村童话》的影子。尽管她后来的作品意蕴要复杂深厚得多,主题也是变化多端的,但拨开文本的表层叙述,“童话”中所昭示的至真至纯的境界依然是迟子建迷恋不已的东西,而对文明世界的怀疑和对约定俗成生活的质疑与反叛,便成了她一贯的追求和对世界的独特认识。

  在长篇小说《晨钟响彻黄昏》中,她借宋加文之口对文明进行了批判和反思:“文明的发展是一个携带着污泥浊水滚滚前行的进程,它每前进一步,就要摒弃一些不合时宜的残渣,超乎寻常的异端行为,因而文明的发展不是与愚昧的对抗,而是与生活中存在的非常规模式的对抗。在这种对抗中,原始的生活气息几乎被剥蚀殆尽,一个冷面孔的高居在我们头顶的文明漠然笑望着滚滚红尘。”。她注意到“我们的一切仿佛都已经被预定了,到处都是秩序和法则,你无法使自身真正摆脱羁绊而天马行空”。这些秩序与法则有多少是合理的?迟子建对此提出了质疑和反叛。

  她认为,“道德基本是以伪君子的面目出现的,它无视人内心最为自由而人道的情感”,“以道德来压抑幸福和情感,这世界还有什么值得令人动情的事物而让人赖以生存呢?”《逆行精灵》中的鹅颈女人,一次次开始她的浪漫旅途,以各色男人对她的崇拜和求欢为自豪,但她并不是风骚、势利的女人,她不想得到男人们世俗性的回报,更不想利用和攫取什么。她在和男人们浪漫之后,时时对丈夫生出几分愧疚,但又宽慰自己,“觉得她没有什么错,是她的身体出错了,身体那是老天爷给的呀,说收回就收回的东西,她如何管得了呢”。迟子建塑造出这样一个半是荡妇,半是天使的形象,意在说明:与人的天性和内在需求相比,道德与婚姻并非是天经地义、不可动摇的。

  在《疯人院的小磨盘》中,迟子建的这种质疑和反叛表现得更为充分。小磨盘是一个12岁的男孩,一直和疯人院的疯子们生活在一起。他充分调动自己的肢体、感官与心灵,尽情地感受着被轰轰烈烈的文明进程抛在脑后的世界:他所钟爱的蓝铅笔是有呼吸的,街上的杨树叶子是会唱歌的,疯子的世界里有温情――张唠叨陪他玩过家家,李竹板告诉他阳光就是白桦树,落到哪就在哪里生根……他信任这些在正常人看来不正常的人,而那些疯子也把信任和关爱给了他。可当他走出疯人院时,他却遇到了冷酷、虚伪和狡诈:烧饼铺的刘满江逗小磨盘喊他爸,旅社的“野鸡”许美美让小磨盘喊她妈;老师莫迪邀请小磨盘去了他家,是想让小磨盘中午陪自己的父亲说话解闷,他自己好安安稳稳地睡觉。这些事情使小磨盘感到“这些不是疯子的人怎么那么无耻”。

  在正常人的眼里,精神病人是不正常的,可他们从未伤害过小磨盘;而那些自以为正常得不能再正常的人们却屡屡伤害着小磨盘。可以想象,日后的小磨盘要想融入这个社会该是多么的艰难!因为虚伪和狡诈在这个社会中已大猖其道。迟子建引导我们思考:我们的社会出了什么问题?所谓正常的社会是不是意味着要把小磨盘身上的自由、浪漫的枝丫全部削砍殆尽?衡量正常与非正常的标准是什么?我们应该反思自以为正常的自己:当我们用常人的眼光打量疯子时,是否有偏颇?“他们在打量我们时,是否认为我们是有病的,而他们却是正常的?”。这种对社会以及传统偏见的深刻批判,既显示了迟子建探究社会、追求真理的精神,也显示了她对诗意的审美化人生的执著追求。

分析迟子建小说的乡土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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