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小小说论

发布时间:2021-10-10 点击:

  莫言小说主要写的是什么内容呢?要如何分析莫言的小小说?

  莫言是必然要被文学史永远记住的当代作家。从1981年发表处女作《春夜雨霏霏》到2012年凭借长篇小说《蛙》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莫言以魔幻现实主义的神来之笔,在三十余年的创作生涯中变奏演绎出一曲曲动人心弦的文学之歌——《红高粱》、《丰乳肥臀》、《檀香刑》、《酒国》、《生死疲劳》、《蛙》等。细细爬梳莫言的上百部小说会发现,莫言其实创作过不少字数在2000字左右的小小说,比如《奇遇》、《马语》、《放鸭》、《女人》、《井台》等,并以魔幻现实主义的叙述、直达人性深处的拷问和信手拈来营建的氛围,成为新时期小小说领域不可多得的精品佳作。

莫言小小说论

  一、合理的现实与荒诞的魔幻

  在小小说成为当代文学风景过程中,谢志强、滕刚、邹当荣、王梆、林美兰、邵火焰等作家的魔幻小小说常让人眼前一亮,魔幻与现实的交织已是小小说未来创新的重要方向。2012年瑞典诺贝尔委员会给莫言小说《蛙》的颁奖词是:“很好地将魔幻现实与民间故事、历史与当代结合在一起”,可以看出,“魔幻现实”是莫言小说的主要特征,也是打动评委们的重要原因。在深入探究后我们会发现,这些特点同样潜藏于他的小小说之中,而且其魔幻与现实的交织以及凸显出来的意识流,较其他小小说作家笔下的魔幻特征更为明晰、更为复杂、更有穿透力。

  《奇遇》是莫言小小说的代表作品,这部1500字左右的小说构建出一幅独特的“奇遇”场景:为了早日回到家乡看到父母,“我”决定乘着月夜赶路。穿行于庄稼地里的“我”一路担惊受怕,虽然再三提醒自己是个唯物论者,但又怕孩提时耳闻过的鬼故事突然变成现实——一路担心,当然是一路无事。黎明时“我”已近村头,在一派安宁景象中巧遇了邻居赵三大爷。“我”和他有过寒暄,也接受过他的烟袋嘴抵债物——他欠着父亲的五块钱。但最后回到家母亲却告诉我:“赵家三大爷大前天早晨就死了!”这真是一场让人瞠目结舌的“奇遇”。这篇小说的结尾是这样的:这么说来,我在无意中见了鬼,见了鬼还不知道,原来鬼并不如传说中那般可怕,他和蔼可亲,他死不赖账,鬼并不害人,真正害人的还是人,人比鬼要厉害得多啦!这样的结语毋庸说是惊讶与感叹,还不如说是一种对自己精心营建的故事的一种辩解与正名:这个故事是真的。——魔幻与现实就在这小小篇章里实现了完美对接!

  《马语》也充满着魔幻与荒诞:一头屡立战功的老骒马,现在却和一群碌碌无为的鸡牛羊混在一起——通过马自己的道白,“我”终于知道了它的双眼并未盲,而是装了几十年的瞎。因为主人曾经错用了它的真心,要它来驮一个散发着刺鼻脂粉气息的女人,所以它“为了逃避,为了占有,为了完美,为了惩罚,是心甘情愿自己把自己弄瞎了的”。但这匹老马却并没有消沉,因为它最后“向着那漫漫无尽的黑暗的道路,义无反顾地走去”,充分表达出莫言对遭逢不幸、自我惩罚者的同情与叹服。《狼》以“那匹狼偷拍了我家那头肥猪的照片”开头,以“那头肥猪已经被狼开了膛”结尾,全文透出一种魔幻般的戏谑与恐怖,特别是在照相馆里“我”与狼的对峙意味深长:狼这个时候伪装成了一个中学数学老师,而“我”对它的揭露换来的却是营业员的斥责——复杂的人情世故乃在于某些人辨别不出世道的颠倒黑白。这也就是说,虽然伪装并不能掩盖一切,但伪装却可以蒙蔽很多人的双眼,荒诞的手法凸显的是现实的追责,正常的现实给人的感觉是现实的不正常。

  总览莫言的小小说,也许只有《放鸭》、《因为孩子》等少数几篇作品,没有注入魔幻、荒诞的因子。在存在主义哲学尤其是加缪的哲学里,荒诞指现代人普遍面临的基本生存处境:现代人被抛在这种处境中无处可逃,他唯一可做的只是如何面对荒诞并在荒诞中生存。关于作品中的魔幻与荒诞意蕴,莫言表达过这样的创作主张:“我认为我的作品中对外国文学的借鉴,既有比较高级的化境,也有属于外部摹写的不化境。”①这说明莫言笔下的荒诞是多种因素的结果。巴赫金就指出过,“荒诞”是从现成性、完成性的古典美学角度来看民间诙谐形象所具有的“畸形、怪异和丑陋”的特质。由此可见,莫言的小小说,大都是在“破坏”与“解构”之上,将历史与现实,人性的丑陋与荒诞融汇在一起,运用想象、虚构等现代技巧构建并为我们呈现出一个灵与肉的艺术世界。

  二、良知的恪守与匪性的徘徊

  中国历来就是一个讲“礼”重“教”的国家,这种传统习俗使得人们的精神、信仰、性格总是被“规矩”所规范,被“伦理”所覆盖。然而人从来都渴望着“道法自然”“逍遥游”,希望能够“水击三千里”“扶摇直上”,哪怕是暂时的一次放松与放纵。但现实与理想难免存有差距,精神与行为上的自在契合从来就可遇不可求,因为所有的那些带有“野性”“匪性”的念头都常常被周围的“礼教”“良知”所同化。

  鲁迅在《略论中国人的脸》中就批判过国民性格退化了“兽性”和“野性”,民族性格堕落到只剩下“驯顺”和“家畜性”。②莫言对此也深有同感,在他的小说里,“种的退化”被认为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主题,他在《红高粱家族》的开头就有这样一句:“我痛恨杂种高粱……”纵观莫言的小说,就会清楚地看到所谓的对与错、好与坏,其界定与界限从来都是模糊的,比如《红高粱》里的余占鳌,有着匪性、有着率性、更有着血性的一面,让人难以从一个角度来概括他的对与错。莫言小小说中的人物内涵,也恰有着这样的一种特点——这些人物总是潜藏着良知,但也暴露出匪性。

  《手》里的老妇人曾经拥有一双让人嫉妒的圆润的小手,“我五十多岁时,身上的皮肤都起了皱,变粗了,变柴了,但我的手还是那样细嫩”,因此“我丈夫后来到山外边当了官,折腾得不行了,回来找我,我摸摸他,他就好了。”但是“他”要“我”去摸那些“比他大很多级的官”时,“我”不摸,打死也不摸。后来丈夫说:“你是对的,我们不摸,如果你摸了,我就是畜生了。于是他就辞官回了家,一直到死也没离开……”这里的“我”是有良知的,因为“我”只属于丈夫一个人,丈夫虽然也有着匪气,但他终于还是保留着良知。《女人》里的女人是“我”和“哥哥”共同的女人,但“我哥哥死后的第三天,我想和她睡觉,她说不行。”——这是女人对逝者的怀念与尊重;第四天的时候,女人却要“我”和她睡在一起,理由是“昨天不行,今天行了。”——这是对生者的需要和抚慰——匪性与良知总是在女人这里分得一清二楚,也有着互相的迅疾转化。

  “对待苦难、死亡、暴力、血腥,莫言有一种不动声色的平静,平静得近乎冷酷。”③在叙述良知与匪性的挣扎中,莫言也表达得悄无声息。《狼》里的那匹狼在照相馆里变成了憨厚的中年人,它的匪性却在无形之中暴露了出来,“它的尾巴在裤子里边膨胀开来,但随即就平复了。我于是知道它已经道行很深,能够在瞬间稳住心神。”最后,“那头肥猪已经被狼开了膛。我的狗,受了重伤,蹲在墙角,一边哼哼着,一边舔舐伤口。”——狼的本性是匪性,虽然没有多少良知,但它了解人们的良知,善于利用营业员的良知,而对“我”和“我的狗”形成良知上的一种抗衡甚至施压——这种情况在现代社会并不奇怪。《井台》里的“他”面对和自己有过欢娱的胖大妇人的冷笑,最开始的匪性表现是“我当时喝多了,像做梦一样”。当妇人指出:“男女的事,本来就是做梦”时,“他”抓起粪就塞进了嘴巴:“我不争辩了,一切听你的,你说吧。”女人却用“你连驴粪都吃了,我还说什么呢?我不说了。”——女人对男人的仇恨,在男人吃粪的过程中烟消云散——良知与匪性都在刹那间聚拢在一起,营造出一幅难忘的别样的乡村伦理图景。

  莫言在以《红高梁家族》为代表的小说中,大力张扬民族传统精神——这正是1980年代文化意识和主体精神最突出的表现。莫言说过,“在巨大的历史变迁中,每个人就像一片落到大江大河里面的枯叶一样,你不知道自己会被哪一朵浪花卷到哪里去。”④而在漫天浪花的经久席卷中,良知与匪性始终存有。而《放鸭》、《因为孩子》却是两篇关注青草湖人们匪性几乎消隐、良知顿然充盈的作品:《放鸭》通过李老壮与放鸭姑娘的认识与接触,《因为孩子》从乡里邻居因孩子争斗、帮助而上升到家庭关系分合的过程,都表现出青草湖人们精神品格的高扬。《贵客》中全家虽然讨厌那个要吃要喝的神秘客人,但最后“我们站在河堤上,目送着他,直到他的背影被树林遮住。”——可以看出,莫言的小小说深刻地倾露出一种观点,那就是对良知的守望与推崇和对匪性的徘徊,这与他在中长篇小说中的表现有着异曲同工。当然莫言对匪性过重的人给予的从来都是严厉鞭笞,《脆蛇》里的陈蛇善于辨蛇、捕蛇,是一个很有资历的捕蛇人,大大小小的竹叶青都被他捕过,但他还是被蛇咬死了——因为他匪性太重,缺少了良知。

  三、当代的疏远与历史的观照

  雅斯贝斯在《时代的精神状况》一书中引用席勒的话,“在肉体的意义上,我们应该是我们自己时代的公民(在这种事情上我们其实没有选择)。但是在精神的意义上,哲学家和有想象力的作家的特权与责任,恰是摆脱特定民族及特定时代的束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一切时代的同代人”。⑤关于个人与时代的关系,莫言也有过相似的话语,“所谓的革命现实主义是虚假的,真正的现实生活是存在于老百姓的记忆里面的,真正的历史是在民间的。”⑥莫言能够这样说,在于他在作品经常建构着一种对当代时态的疏离和对历史过往的追记——他十分注重小说与历史的关系,“从《红高粱》开始,沿着《天堂蒜薹之歌》、《丰乳肥臀》、《檀香刑》、《四十一炮》、《生死疲劳》到《蛙》,可以说,中国近代史在莫言的小说叙述中完成其发展进程。”⑦但是仔细辨析他小说中的文学真实与历史真实,却又存在着并不对等的关系,所谓的真实其实都不过是一些若有若无、忽隐忽现的存在。他的长中篇小说如此,短篇小说特别是小小说亦是如此。

  巴尔扎克说:“小说是民族的秘史”。莫言的小小说,如《马语》、《井台》、《手》、《奇遇》、《贵客》、《驴人》、《脆蛇》等,都是立足于当代追念过去的某些岁月,但追念过后的现场印痕也就成为了一种祭奠,有着强烈的疏离当代和碰触历史的意味。《马语》透过老骒马的口头追溯,回忆起当年作为战马的英姿勃发和偶然遭际,反衬出现代人际的诡计与复杂;《奇遇》在最开始就注明了所发生故事的背景时间——“1982年秋天”;《贵客》也将目光置于“很多年前”;《驴人》则在老莫对驴人的同情中建构起过去历史的一次回眸,因为“老莫在农村时养过驴”“对驴叫自然不陌生”,但最后的落脚点却是怀念与追忆一个叫小熊的女子,“老莫透过面具,看到了她那张全世界最美丽的脸”。当然,莫言的小小说也有对历史的疏离,《船》、《放鸭》、《因为孩子》、《翻》都是此类。比如《船》从“月光,树下,男人和女人在一起”开始,从头至尾都是叙述河边所见情景,有着明显疏离历史的意味。《放鸭》、《因为孩子》、《翻》则是记录着当下所发生的一些事情。

  美国莫里斯·迪克斯坦说:“当一个研究对象真正引起我们重视时,每个细节都是珍贵的,每一点证据都是值得考虑的。我们希望知道生活如何滋养了艺术,不仅是艺术如何自我滋养。我们需要知道尽可能多的信息和洞见,不仅仅是出于对趣闻的好奇或是发生出人意料的转折的古怪离奇”⑧,把握细节同样对于分析莫言的小小说有意义,因为“莫言会把一个极小的细节写透,写得让读者的想象力远远落后于作家的创造力”(邹汉明),在总字数不过2000来字的小小说里,莫言也十分注重细节的刻画、描写与铺陈,使得其疏离当代性与怀抱历史性的特点坦陈着一种沉甸意蕴。

  “常恨言语浅,不如人意深”(刘禹锡)。莫言认为小说一是要有故事,二是要有语言:“不知是不是观念的倒退,越来越觉得小说还是要讲故事,当然讲故事的方法也很重要,当然锤炼出一手优美的语言也很重要。能用富有特色的语言讲述妙趣横生的故事的人,我认为就是一个好的小说家。”⑨同时,与莫言其他小说比起来,他的小小说还是“通顺”得多,这或许如他自己所言:“现在写的时候瞻前顾后,会想这样写是不是句子不通顺、不优美、不典雅,这个细节是不是过分刺激、有点丑陋,没有年轻时那么一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大无畏精神。”⑩

  “莫言的语言,极尽奢侈、铺陈,又十分口语化。我想这并非仅仅是人物叙述的需要,而是莫言叙述语言的一种探索。他的那些能通灵的文字和感觉,有些怪异,仿佛仙传鬼授,又生动、夸张,活灵活现。”{11}其实,读莫言的小说需要有一定的文学素养,也需要有一定的理解能力,因为单从语言上来说,他的语言属于爆炸似的,似有横蛮地将形容词凑堆在一起的味道,没有一定文学功底的人是读不出所以然的。在品读莫言的小小说过程中,所幸并没有产生这种生涩的感觉。

  除了细致优美的语言对当代性疏离和历史性观照起到了较好作用外,我们还会发现莫言的小小说赋予着一种独特的传奇性,而这种传奇都是建立在他所熟悉的乡村土地之上,具体来说就是他的“高密东北乡”,“他用唯美的眼光审视着民间的美好景况,用细腻的笔法讲经般地向读者传颂着他心中的理想民间状态——清秀的乡村世界、淳朴的乡情民意、善良的乡民本性、率直的乡言乡语、多情的民俗民谣,这些在莫言的笔下都变得如此的多娇,蕴涵着作者个人浓郁的情感想象因素。”{12}比如《奇遇》里的赵三大爷显然清楚自己处境,然而生前的债务却又使他无法安心,同时又唯恐惊扰乡亲,不得已才请了不知情的“我”来代劳。这样的构思体现了莫言的细心与用心良苦,通过传奇化的叙事曲径通幽,把人情纯朴、民风乡约不着痕迹、不动声色还原出来,尽管故事听来不尽可信,却留下了几许宽慰。当然,“莫言小说中的种种传奇的生活现象,实际上是他对笔下中国社会、历史乃至人性反思和表达的一种特殊方式。在莫言的每一个传奇故事的背后,都包孕着他对现实生活的理解和看法。”{13}可以说,借“奇”叙“思”,是莫言传奇叙述以及梳理当代的真实目的。

  莫言的小小说作为其丰富著述中的一小部分,不能完全代表莫言的艺术成就,但可以管中窥豹地见出莫言在小说上的不断追求及其所呈现的意义。特别是,当莫言成为中国本土首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后,我们对诺贝尔奖评委中唯一深谙中国文化、精通汉语的汉学家马悦然先生就有了更多的关注。据上海《青年报》2012年10月报道:马悦然在2004年看到《上海文学》上发表的莫言《小说九段》(即9篇小小说)后,他对这个见过几面的中国作家突生好感,“莫言的小小说写得很精彩。我马上将他的这些作品翻译成瑞典文。”同时,“这些作品还让我对小小说产生了兴趣。我模仿莫言写了60篇小小说,我太太写了40篇。去年结集在中国出版时,莫言还为我写了序。”可以预见,中国小小说将会随着莫言对小小说的青睐、马悦然对小小说的颂扬,其影响将会更大、更广,中国小小说作家走向世界的步伐将会更为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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